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信息化推进科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次数:     

 各县()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28号文件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17),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发挥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叠加效应、聚合效应、倍增效应,在制造业强市上实现突破,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立足滨州制造业与互联网产业基础,加快融合发展进程,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成为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核心驱动力。

  到2020年年底,一是产业规模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万亿元。二是“双创”体系基本形成。重点制造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6%,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服务功能的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第三方“双创”平台,成为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来源。三是运营效率明显提高。全市重点制造业骨干企业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15%,库存周转率提高27%,能源利用率提高13%,产能利用率提高1.5%,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0.3%,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26%。四是融合模式普及应用。大力实施企业上云工程,大中型企业广泛推行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智能化制造等新模式,小微企业广泛普及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创造活力显著增强。

  到2025,全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融合“双创”新体系基本完备,融合发展新模式广泛普及,新型制造体系基本形成,制造业综合竞争实力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新体系

  1.发展大型制造企业“双创”平台。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孵化、协同创新、网络众包和投融资等“双创”平台,推动构建基于平台的新型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模式,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鼓励大企业面向社会开放平台资源,不断丰富创业孵化、专业咨询、人才培训、检验检测、投融资等服务,促进创新要素集聚发展。推动龙头企业加强与中小企业的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形式协作,形成资源富集、创新活跃、高效协同的产业创新集群,打造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竞争新优势。(市经信委、市国资委负责)

  2.发展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第三方“双创”平台。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推动各级资源共享、服务联动和服务延伸,扩大创业创新服务受众面。支持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联合共建资源开放、数据共享、创业孵化、在线测试、创业咨询等面向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推动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深入对接,实现制造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积极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打破企业界限,共享技术、设备和服务,提升中小企业快速响应和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支持制造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各类创新平台,探索构建支持协同研发和技术扩散的新模式。(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负责)

  ()培育网络化生产制造新模式

  1.发展基于消费效率提升的个性化定制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智能工厂建设,积极开展以用户为中心的个性定制与按需生产,有效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推进生产制造与市场需求高度协同,着力解决制造业长期存在的库存和产能问题,努力实现产销动态平衡。在纺织、印染、服装、粮油、畜产品加工领域积极发展深度定制,用户与企业一对一交互产品设计元素和细节,企业根据用户个性化需求,通过柔性生产线进行定制生产。支持互联网企业整合市场信息,挖掘技术趋势、市场需求、企业运营等价值链大数据,为制造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提供决策支撑。(市经信委负责)

  2.发展基于协作效率提升的网络化协同制造模式。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或工业云平台,发展企业间协同研发、众包设计、供应链协同等新模式,降低资源获取成本、延伸资源利用范围,打破封闭疆界,加速从单打独斗向产业协同转变。重点推动纺织印染、机械制造等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研发设计、智能制造、技术工艺、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的综合集成,实现全流程信息共享,实时交互和业务协同。支持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开展上下游、跨区域网络协同、精准营销、品牌推广,共同建立国际化的全球产业链体系。(市经信委负责)

  3.发展基于服务效率提升的服务型制造模式。支持纺织印染、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现代物流等行业企业,采用物联网技术开展数据采集与传输、产品在线检验。推动企业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网上质量追溯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资源,融合应用解决方案、总集成总承包、融资租赁、内容增值服务、工业大数据和云计算服务等,促进企业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发展工业设计,推动工业设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面向产品、工艺和服务的自主创新设计能力。加快发展工业电子商务,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行业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好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市经信委、市服务业发展局负责)

  4.发展基于资源效率提升的智能化生产模式。加快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无人生产线建设。推广智能化新装备,支持石油化工、冶金制造、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运用智能成套装备建设智能化生产线,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和管理控制水平;支持机械、汽车零部件等行业加快采用集散控制、虚拟制造等智能技术装备建设智能化生产单元,提高精益生产水平。推进基础制造装备和专用装备智能化改造。鼓励机械、纺织、印染、食品、包装等行业应用先进传感技术、数字化控制系统等先进数控技术,提升现有装备加工效率、生产精度和控制水平。进一步加快关键岗位机器人应用。支持工业机器人用量大的机械制造、冶金等行业和劳动强度大的轻工、纺织、食品、半导体等行业,运用工业机器人替代换岗,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支持危险程度高的化工、民爆、消防等行业运用安防、排爆、巡检、救援等特种机器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市经信委负责)

()增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保障新能力 

1.强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宽带山东”战略部署,发挥好移动、联通、电信、铁塔等公司主力军作用,加强广电网络建设,完善工业信息基础设施,优化规划布局,尽快形成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络。加快光纤化改造步伐,推进基础电信企业进一步提速降费,强化“最后一公里”接入,实现全市城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4G网络全覆盖,提高互联网普及率。提高工业企业宽带接入能力,提升企业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服务能级。推动企业外网网站系统及商业网站系统的国际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业务扩展能力和运营能力。(市经信委负责)

  2.大力实施企业上云工程。制定出台我市企业上云实施方案,建立“上云企业出一点、云服务商让一点、市县财政补一点”的激励机制,采取“云服务券”财政补贴方式推动全市企业上云工作。加大企业上云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示范推广力度,使企业的上云意识和积极性有明显提高。鼓励云服务商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承载能力,引导应用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开展上云应用,逐步实现企业基础设施、平台系统、业务应用全部上云。通过企业上云,使企业信息系统构建成本明显降低,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支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负责)

  3.强化大数据运用。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意见》,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开展数据开放及社会利用机制研究,积极探索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支持大数据在各行各业广泛应用。依托国内著名云服务企业和通信公司在滨州建设云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基地,搭建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平台,为大数据应用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促进互联网创新应用。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分级认证制度,促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金融、征信、交通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提升社会化开发利用水平。(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大数据中心、市经信委负责)

  4.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引导软件企业围绕智能装备接入工业云的数据采集、网络连接和调度管理等环节,加强数据接口、数据分析等领域的技术研究,提高企业信息技术研发、管理和生产控制的能力。鼓励软件企业建设云平台,提供云计算、软件开发等服务,提升软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北斗产业发展,催生信息技术产业新的增长点。(市经信委负责)

  5.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加强数据灾备,确保网络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关键数据资源及服务安全自主可控。督促有关企业建立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分析通报、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机制,推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安全保密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应急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联动机制,拓展应急支援服务范围,推动企业做好数据安全防护工作。加大对企业工作人员网络和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信息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水平。(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网络办负责)

  三、示范工程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区域试点示范。积极参与全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区域试点示范行动,选择制造业发达的县(),建立产业引领、数据开放、公共服务、人才培养等推进机制,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特色模式。(市经信委负责)

  ()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示范。依托重点行业优势企业,在研发创新、协同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领域打造一批“双创”平台,加强示范应用和推广;依托工业转型升级重点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打造一批行业性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开展制造领域创业创新提供普惠服务。(市经信委负责)

  ()企业上云示范。加快构建工业云环境、云开发、云应用生态体系,完善市场化建设运营机制,通过“云服务券”财政补贴机制,引导更多的企业上云,享受云服务的优势和便利。建设滨州市工业云大数据平台,依托平台开展工业大数据研究,着力培育一批数据驱动型制造企业。(市经信委负责)

  ()工业电子商务示范。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打造自营式电子商务平台,引导中小型企业依托著名电商平台,加强培育认定和市场推广,深入开展采购和销售环节的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应用和商业服务模式。(市经信委、市服务业发展局负责)

  ()智慧园区示范。积极参与全省智慧园区试点创建,每年筛选申报一批省“智慧园区”试点,加快电网、管网、交通、安防和通信网络等配套设施改造,推动产品研发设计工具、生产设备及零配件等资源共享,实现制造资源在线化、产能柔性化、产业链协同化。(市经信委负责)

  ()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示范。依托纺织印染、机械制造、现代物流等骨干企业,重点围绕提升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企业架构设计、综合集成和解决方案能力,开展设计工具、基础资源库、关键集成技术等研发和应用,形成可推广的行业解决方案,分行业开展示范应用和推广。(市经信委负责)

  ()实施智能制造带动提升工程。在重点县()、重点行业分类开展流程型智能制造、离散型智能制造、智能装备及产品、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6大类15个以上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组织示范企业与同行业企业结对帮扶,推动行业智能制造水平整体提升。(市经信委负责)()实施“机器换人”工程。促进工业机器人和智能装备在汽车零部件、铸造、机械加工、粮食、食品、化工、纺织等领域的规模应用,降低企业用工压力和工人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争取更大利润空间。(市经信委负责)

()实施智能装备首台()培育工程。围绕机械、石油化工、冶金、纺织、民爆、食品等领域,开发推广一批对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影响、在国内率先实现重大创新或能替代进口的首台()装备和关键核心部件,加快提升高端智能装备国产化水平。(市经信委负责)

()扩大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试点。每年选择5家信息化基础较好的企业,组织开展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加强对试点企业的跟踪评价和整改提升,以达标优秀企业作为标杆开展对标活动,推动贯标工作由试点推广向全面普及转变。(市经信委负责)

(十一)全面推进“两化”融合水平评估。每年组织不少于70家企业,开展企业“两化”融合整体性水平测度和等级认定,树立一批示范企业,分级分类引导和推进企业“两化”深度融合。(市经信委负责)

(十二)搭建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平台。培育信息技术产业骨干企业,推动我市重点行业跨界联合,推进研发、生产、服务等制造资源聚集和开放共享,带动技术研发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变革、商业模式创新和产业价值链体系重构,打造一批特色品牌,重点构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负责)

(十三)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试点。强化工厂内外网络技术及互联互通、无线工厂、标识解析等方面的应用示范,支持企业探索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推动信息技术服务在个性化定制、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等应用领域实现突破。(市经信委负责)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完善全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机制,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的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推进合力。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与企业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大力推广我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围绕“两化”融合组织开展好宣讲、示范、推广活动,加强政策宣讲解读,强化典型推介和舆论引领,营造良好氛围。(市经信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共同负责)

  ()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统筹现有专项资金,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两化”融合的投入。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结合营改增试点,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企业基于互联网独立开展或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开展新业务。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科技局负责)

()强化用地用房等服务。支持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业务、新业态。支持各县()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资源,为致力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效便捷的服务。研究制定通信业用电、用地、环保、规划等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好通信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措施,进一步优化登记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支持互联网新兴行业、新兴业态市场主体发展。(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负责)

()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机构,对我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及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的企业,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上给予重点支持。吸引民间投资进入,引导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选择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开展产融合作试点。鼓励金融机构与制造企业合作,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创新担保方式,将知识产权、企业信用、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等无形资产作为质押品,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发挥供应链融资产品对轻资产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立足核心企业,为其上下游客户提供订单融资、定向保理等产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人民银行滨州分行、市金融办、市发改委负责)

()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企业家培训培养计划,加强对企业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知识的专题培训。健全专业人才多维培养机制,以国际化的视野完善引人、用人和育人机制,落实人才配套的各项政策,集聚、培养、吸引一批精通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高端人才和团队。鼓励市内高校设立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相关专业,加强校校、校企、校所合作,建立跨学科、跨专业的交叉培养模式。支持职业教育、各类培训机构增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技能培训项目,建设一批专业培训与实践基地。鼓励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领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对高层次人才取得的政府奖励,符合条件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17112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滨政发〔2017〕3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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