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5-04    浏览次数:     

委各科室、内设机构,委属单位,各县区经信(发)局:

    为充分发挥我委“四个宣传平台”宣传作用,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学习型机关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抓好经信宣传工作,全面展示经信委良好风貌,准确、及时的反映经信工作开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立足委“四个宣传平台”,紧盯市级以上宣传媒体,围绕“讲好经信事、说好工业人”,瞄准捕捉经信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宣传经信工作新动态、新进展、新成效,力求宣传工作有声势、有特点、有亮点。

二、宣传重点

1.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3.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4.产业发展调研分析成果;

5.服务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

6.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经信工作动态信息;

7.政策解读

8.其他需要宣传的内容。

三、宣传方式

1.向“大众日报、滨州日报”等省市新闻媒体,“中国滨州”等各大网站投稿,“市委办信息调研室、市府办信息科”等有关单位报送政务信息;

2.向省经信委等上级部门门户网站和相应处室报送宣传材料;

3.向“滨州经信”刊物、“工业经济”简报、委门户网站(包括微博、微信)同步报送宣传材料;

4.积极办理完成上级部门重要约稿;

5.积极参与、办理与委门户网站公众参与栏目事项;

6.其他有效宣传渠道。

四、宣传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参与宣传的积极性。加强机关宣传工作是展示经信工作动态、体现部门精神面貌的重要平台,更是服务各级领导决策、检验自身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参与机关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真正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形成全员参与宣传、关注宣传的浓厚氛围。

2.加强领导,努力提升宣传工作的实效性。成立委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委办公室和综合科承担,各科室(单位)确定一名宣传联络员具体负责。各分管领导要加大对分管科室(单位)宣传工作的领导力度,各科室(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积极踊跃组稿投稿,各科室(单位)每周至少推报并采用1篇稿件。重大会议活动,牵头主办科室要力争第一时间上报宣传信息。

3.明确要求,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规范性。要提高捕捉信息动态的敏感性,做到了解情况新、发现热点早、总结成稿快、宣传效果好。宣传材料要准确真实,客观实在、恰如其分的反映工作成绩,确保符合实情,经得起检验。各县区经信(发)局要面向市级及市级以上媒体积极供稿。委办公室将对宣传工作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并组织开展好考核评比工作。

 

附件:1.市经信委机关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2.部分宣传方式投稿渠道

3.宣传工作内部交流通报样稿

4.宣传工作考核评分办法

     

 

                           市经信委办公室

                             201654

 

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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